1月18日,德州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舉行,會議決定自2021年起,將每年11月1日設立為“德州市企業家日”。
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主體,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和稀缺資源。設立“德州市企業家日”,有利於進一步增強廣大企業家的榮譽感、責任感和使命感,大力弘揚愛國敬業、遵紀守法、創業創新、服務社會的企業家精神;有利於進一步營造尊重企業家、關愛企業家、支持企業家的濃厚社會氛圍,切實促進我市企業家隊伍健康成長和發展壯大;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廣大企業家的創業熱情和創新活力,積極投身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,助力構建“541”產業體系,推動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。
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
記者 張志寧